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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馨: 共享经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发布时间:2020-05-27 7:52:44

  本刊记者/王雪铭

 

 

  编者按: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约7800万人。但长期以来,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却面临着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缺失、劳动保障不到位、互联网平台“以罚代管”等方式的侵害——

 

  全国人大代表、南阳鼎泰高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馨今年参会带来了多份建议,内容涉及国家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共享经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以及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等。其中,她最关注的是对共享经济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5月21日,她在接受中国周刊记者访谈时表示,建议加强对该群体的权益保护,在对互联网经济及关联企业用工秩序混乱问题加强管理的同时,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特点和工作特点,制定并出台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

 

  我国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其从业人员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人数众多,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的工作生活需要,但职业风险较高,平等协商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工作中发生交通意外、劳动损伤很难得到互联网平台的保障。

 

  王馨调研发现,共享经济从业人员当前普遍面临着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者工伤权益及高温权益无法保障、缺乏维权组织等诸多合法权益保护难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在王馨看来,对于该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必须尽快提上日程。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保障共享经济中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王馨认为,要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是劳动关系,以便适用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束。

 

  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共享经济从业人员工伤权益保障问题,王馨表示,应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思维出发,构建共享经济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工伤保险缴费主体上可考虑以“平台缴费+政府补贴”的模式,有效利用现有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参保以及居民保险参保等多种参保政策,打破户籍身份、地区统筹等壁垒,允许“互联网+”背景下劳务提供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等身份参保缴费。

 

  同时,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特点和工作特点,技术制定并出台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职业责任保险能在被保险人执业过程中因非故意因素造成第三方损失应依法给与经济赔偿时,保险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支付保险赔偿金。举例来说,针对外卖配送员的行业特点设置外卖配送员职业责任保险,可对外卖配送员的人身安全提供更全面有效的保障。

 

  针对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戏言“社保福利无人管,抽成罚款不手软”的情况,王馨表示,要加大对于共享经济行业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的力度,使快递、外卖等行业企业从单纯的以“单量和速度”考核劳动者的薪酬方式,逐步调整为更多样化和人性化的薪酬考核方法,鼓励提倡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对于随意克扣、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用工单位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王馨称,要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加大组织,宣传工作力度,吸引更多的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快递配送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工会。各级工会组织应创新建会、入会形式,充分发挥工会在线平台在推进入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助网上工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载体,探索“网上入会”形式,努力将共享经济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会员实名制管理体系,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馨代表呼吁,各级政府部门,全社会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让所有的普通劳动者都能更加有保障、有尊严地工作与生活!


责任编辑:赵洋 校对: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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