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刊

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镇江市出台办法规范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

2020-11-20 11:07:02 来源:中国周刊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参加工伤保险?17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推进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


那么如何办理参加工伤保险?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应持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有效证明以及《镇江市非全日制用工确认及承诺书》等有关资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经办机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反映劳动关系维续情况材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拒不提供的,暂停办理参保登记或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应按月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其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并执行当年度全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执行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纳入浮动费率计算口径。


据悉,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关系在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后生效;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保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时,由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镇江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是国家唯一强制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且是唯一一项多重劳动关系可以多重缴纳的社会保险,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保护劳动者工伤权益。社保经办机构将加大工作力度,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参保缴费提供便利条件,依法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编辑:潘潘

编审:陈翰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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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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