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10:58:20 作者:沈嘉人
10月25日,江苏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和省快递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省30万快递“小哥”和快递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提供行为准则。这也是全国首份快递行业省级集体协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将聚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单价、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
要通过协商,引导快递企业增加自有员工比例,履行用工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行业劳动用工规范化;确定行业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提升劳动者保险水平,督促企业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确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定符合快递行业特点的快递员休息驿站;完善劳动者职业发展保障,搭建有利于劳动者成长的发展平台。
指导意见提出,至“十四五”末,全省各地要普遍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合同对已建工会快递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行业内劳动者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淮安市2019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去年省总工会在泰兴市交流推广了淮安市和泰兴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的经验,2021年南京市也开展了市级层面的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这些实践探索为全省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借鉴。
编辑: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