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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不系安全带”施行后 江苏省首周查处2.4万余起

2021-11-09 10:17:02 作者:沈嘉人

11月1日起,江苏对所有汽车后排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一周过去实施效果如何?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11月1日-7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后排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2.4万余起,其中超过60%的案例为大客车、网约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下午2点50分,冷风呼啸,南京市江东中路兴隆大街路口车辆往来,流量不算太大。过路的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和一位老人表示“11月刚开始的嘛,好事。”“新闻里都报道过。”“规定出来后,我还多次提醒亲朋好友坐车系好安全带。”3位路人都表示知道该规定,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保障乘车安全,应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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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车辆通行普通道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毕竟和切身安全利益相关的事情,我们做了动画短片、海报等来宣传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南京交警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说。据统计,新规执行首日,南京交警部门共查处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乘车人343人,其中城区道路160人,高速道路183人。在近一周内现场检查发现,前排系安全带几乎能做到百分百,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能达到70%-80%。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朱传彪介绍,今年3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部署,决定按照示范引领、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和宣传引导、劝导纠正、依法处罚的步骤渐序推进汽车后排安全带使用工作。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6月1日起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实施劝导纠正,8月1日起依法处罚;9月1日起对其他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实施劝导纠正,11月1日起依法处罚。“总体来说,大家坐后排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朱传彪表示,对后排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本上还是为了增强大家的安全防护意识,降低交通事故汽车驾乘人员的伤亡率。抽查测评结果显示,通过前一阶段推广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全省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已有了很大提高。1-10月,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2%,与推广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是正相关的。


朱传彪说,下一步,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广泛传播汽车后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的理念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广大汽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同时,将汽车后排安全带使用情况纳入路面日常执法管理的内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劝导纠正与依法查纠相结合,推动上车就系安全带成为广大驾乘人员的共识,形成习惯,努力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水平,努力维护广大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编辑: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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