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房养老”骗局
本报记者 彭 江
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近年来,我国保险机构尝试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商业保险业务。让人料想不到的是,有不法分子却堂而皇之地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招摇撞骗,致使不少老人房财两空。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称,不法分子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所谓“理财产品”很可能是虚假的,借来的钱最终还是到了非法机构口袋。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法分子所宣称“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只是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其实是“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骗局案件在北京、广东、河南、河北等地均有发生。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破中安民生养老服务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投资人逾千。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戴曙光介绍,“以房养老”理财骗局的基本套路是不法分子先忽悠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换钱,然后让老人将贷款资金投入所谓以房养老项目,宣称老人每月可获得相应的“养老金”。当老人将房产抵押贷款获取的资金打给公司后,公司人员就失联跑路。
为什么这样的套路能屡屡得手?除了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外,也与不法公司开展虚假宣传活动有关。调查发现,这些不法公司打着政策旗号诱导老年人,宣称“以房养老”是政府大力推广的产业。以中安民生案件为例,该公司自称与民政部、全国老龄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机构合作,并开设了大型实体门店,对外宣称是和官方机构合作共建的养老服务大厅,声称有国家基金托底,营造了一系列假象。
戴曙光建议,针对“以房养老”骗局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监管。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以房养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万佳耘表示,不少老年人法律风险意识较低,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参与理财项目。同时,一旦老年人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通过刑事诉讼途径维权,受害人可到公安机关报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专家建议,应增加“以房养老”正规金融产品的供应,让“真李逵”赶走“假李逵”。据悉,市面上的正规“以房养老”只有幸福人寿和人保寿险的少数产品,正规金融机构应在“以房养老”的产品设计上多下功夫,产品设计上应优先满足高龄老人、失独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的养老需求,升级产品和业务覆盖范围,让“以房养老”真正惠及老人。
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理财产品如果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本报记者 彭 江
责任编辑:孙远进 校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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