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绿色发展在我国未来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我国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又要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绿色发展之路。
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也要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贡献力量。国家开发银行将“绿色”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积极开展负责任融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建设美丽中国,承担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类共同家园建设的社会责任。在实践中,国家开发银行把绿色理念嵌入审批决策、信贷管理等业务流程,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研究,参与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建设,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服务绿色发展中担当金融先锋。
开展绿色信贷:精准支持重点领域
国家开发银行全力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围绕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对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项目和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2.3万亿元,居国内银行业首位;2021年上半年,发放绿色产业贷款2922亿元,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沈阳北部、仙女河、西部、沈水湾等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把推进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作为开发性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实施“百县千亿”工程,为不少于100个县(区)提供1000亿元授信,支持建成覆盖县城、辐射农村的高标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助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在山东泰安,国家开发银行提供24.5亿元贷款推动泰安市全域垃圾分类项目落地,惠及当地558万群众。截至6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已实现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领域贷款承诺466亿元,覆盖140多个县、区,发展态势良好。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设立总规模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含外汇)的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其中2021年安排发放1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流域干流水电、沿海核电、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森林对于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在福建、江西、贵州、广西等17省(区)融资支持建设高质量森林373万公顷,预计建成后年均可净增森林蓄积3500万立方米以上。
今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还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加强合作,共同推出首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落地,助力绿色转型。
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绿色发展
作为我国最大的债券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力推进债券发行的产品、机制、渠道创新,丰富绿色项目筹资方式,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便利性。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内蒙古支持乌拉特中旗巴音杭盖200MW风电项目等85个风电项目
日前,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发布《企业碳中和路径图——落实巴黎协定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路》报告,其中专门推介了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碳中和”绿色债券的案例,呼吁金融机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探索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助力绿色产业发展。该案例是国家开发银行今年3月18日发行的市场首单“碳中和”专题绿色债券,也是市场首单获得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贴标认证的“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200亿元。这一债券满足国际最新气候债券3.0标准,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风电、光伏等碳减排项目,推动电力系统脱碳,预计每年节约标煤超过73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900万吨、二氧化硫约4300吨、氮氧化物约4700吨。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重庆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项目(重庆广阳岛绿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图)
7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全球投资人成功发行100亿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7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又成功发行100亿元“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均得到了境内外各类投资人的踊跃认购。这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功能和作用,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人民币绿色金融债券900亿元,承销发行绿色债券26只,累计金额318亿元,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发售柜台债等方式,带动广大百姓参与绿色发展。同时,国家开发银行还积极参与投资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绿色发展领域。
深化国际合作:支持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绿色是“一带一路”的底色。国家开发银行把绿色理念贯彻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一方面,参考联合国全球契约相关指南,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体系,扎紧国际业务授信评审制度的“篱笆”;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境外清洁能源和民生项目,按照国际生态环保理念和相关法规,引导、约束企业开发、建设、运营项目,推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巴基斯坦,国家开发银行融资支持的卡洛特水电站项目,建成后平均年发电量可达32亿度,每年减少碳排放350万吨,可以有效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截至2020年末,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共建国家国际业务余额超过1600亿美元。
在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与各方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国家开发银行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培训,分享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经验,累计为“一带一路”沿线及共建国家举办交流培训175期,参训人员来自128个国家共5375人次。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金融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继续加大对绿色产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交流,持续为绿色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开发性金融贡献。
责任编辑:孙远进 校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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