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长期被拖欠的应收款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很多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蔡仲光建议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助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推出了很多减税降费、金融扶持、优化服务,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特别是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国务院自2018年起发力推进清欠民企账款工作;2019年,中央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蔡仲光代表表示,当前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在政策高压下得到了一定缓解和改善。但由于长期养成的习惯和强势的甲方思维,作为弱势的民营和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难以得到平等待遇。强势条款、不能准时履约、延迟收货、延迟支付、现付改为银承商承支付等等依然存在。
蔡仲光代表建议,要规范合同格式流程,在加快清偿进度,完成欠款清偿任务的同时,要将重心放在后期的合同执行上。在遵循法律法规和市场法则的基础上,梳理和规范合同版本和操作流程,杜绝不规范不平衡不对称的条款和行为,从源头上保护民营和中小企业的合理经营权益,例如形成购房合同与交易的范本等措施。还要完善监督检查的机制和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良性的市场竞争行为,对合作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控和督查,对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特别是是否按时支付货款进行立体监控,防止政府部门和央企、国企利用自身赋予的资源和实力损害民营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为加大清欠力度,还要落实责任考核,推行问责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查、及时纠正、及时考核”,蔡仲光说,加大清欠力度对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对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孙远进 校对:孙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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