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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新华小记者走进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2-07 5:21:11

12月4日,正值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下午16时,来自武义县实验小学的35位新华小记者走进武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参观学习、采访体验活动。武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主任潘雅丽和干警陈超男接待了小记者们。

活动开始,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领着小记者们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了解检察院的案件受理工作流程;接着,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小记者们来到了检察院办公大楼的一楼,参观了办案区。小记者们在办案区内扮演着律师、检察官和当事人,有模有样。

参观完办案区,工作人员又带领着小记者们来到了六楼的多媒体教室,在这里,小记者学习有关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检察官姐姐结合视频、ppt进行了生动讲解,小记者们了解到了我国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抢答环节中,小记者们积极举手发言,回答正确的小记者获得了工作人员准备的精美学习用品。

活动在热闹的抢答环节中结束了,小记者们都觉得受益匪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对检察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了解和认识,同时也感受到了工作人员的辛苦和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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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洋 校对: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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