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参加2019金融数据安全管理研讨会的嘉宾不仅有公安大学王铼教授、北京大学彭冰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段炳德处长等知名专家,还有环球律所王英光、北京蔚来律师事务所王丽娜等资深律师,还有中诚信征信副总裁毛赛、中智诚征信副总裁谭砢、大信金科总经理荆滔等行业大咖,以及来自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兼数据应用部总经理郭庆、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银行等银行业数据风控高管出席活动,观点纷呈,讨论激烈,共同呈现出一场既深远又犀利的思想盛宴。
透视金融数据安全,各路大咖思想大碰撞
公安大学金融安全与网络科技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王铼
王铼教授还特别强调加强金融信息控制者的内部管理问题,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她指出,数十起大数据泄露的案件,最薄弱的环节就是员工防范,这种防护几乎是零。如果一旦有重大数据泄露发生,并进行追责的时候,对应的还会有行政上的责任和刑事上的责任。
此外,王铼教授还对《管理办法》的细节进行探讨,即删除权的问题。如果用户要求企业删除自己的重要信息,但企业已经把用户数据泄露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提起什么样的诉讼,企业有没有义务履行责任,能不能无限地追诉下去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教授彭冰
彭冰教授还讲到数据安全责任,应该对追究个人责任还是单位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他指出,目前《刑法》追责的都是个人,但其实在现代社会,企业越来越占据主要的位置,问题是什么时候怎么区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国外,这种事情很普遍,这就是为什么在国外动不动就罚公司好几千万,就是因为一直在单位的责任。
此外,彭冰教授还讲到免责的问题。企业必须在内部建立一套合理的控制和规范机制。有了这套内控制度,企业就尽到了管理者的责任,去努力去防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二处处长、研究员段炳德
他认为,金融数据安全,一定要适合我们的国情,一是要思考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安全;二是要有底线思维,如果出现了大规模的泄露,可能会冲击金融系统;三是专业问题还要专业化处理,通过法律界、金融界的人士集思广益,拿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的规则,会对产业发展非常有好处。
北京蔚来律师事务所王丽娜律师
王丽娜律师还提出《管理办法》对于个人衍生数据、加工处理过的数据,对它的权属和使用、共享,没有明确的规定。她认为,数据都有它自己自身的价值,脱离了个人以后,会有自己的使用方式,会有自己创造出来的价值。那么,对数据进行加工以后,相应的这种网络经营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又有什么权利,应该进行明确的规定。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王英光律师
此外,王英光律师还对《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解析。其中,解析第十六条内容时,王英光律师认为,这其实是对网络爬虫的行为的规定。他表示,爬虫行为,并不简简单单是合规的问题,已经推定于刑事犯罪领域的法律规制特点。为此,王英光律师还以“车来了”、“酷米客”的案例讲述刑法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兼数据应用部总经理郭庆
中诚信征信副总裁毛赛
民生银行信息科技部安全高级经理詹丹丹
大信金科总经理荆滔
数据宝联合创始人、副董事长詹臻
本次会议受到了行业广泛关注,从业者都高度重视,数十名专家、学者、行业大咖齐聚一堂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会后,主办单位将研讨会成果作为征求意见的内容呈送相关管理单位,共同推动数据安全管理的治理和发展。
据悉,参加本次研讨会的领导和嘉宾有公安大学金融安全与网络科技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王铼 ,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教授彭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二处处长、研究员段炳德,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刘英,环球律所顾问律师王英光,北京蔚来律师事务所王丽娜,中诚信征信副总裁毛赛,中智诚征信副总裁谭砢,以及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新网银行、中关村银行、国民征信、大信金科、量化派、宜信普惠等机构负责人。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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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洋 校对: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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